POCO F7預熱活動

以下簡稱「條款」)

1.活動組織與主辦單位

1.1.本條款與條件載明名為「POCO F7預熱活動」之活動 (下稱:「活動」) 的條款與條件

1.2. 本活動的主辦單位為:台灣小米通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主辦單位”)。

1.3 本活動旨在提升主辦單位之產品在地區內的能見度,並改善銷售狀況。

1.4 本活動於當地網站 [mi.com/tw] 進行。

1.5 根據本條款與條件當中第 4 條規定的條款與條件,本活動提供獲得優惠券 (下稱:「預熱活動優惠券」) 的機會,可用於購買指定之產品。

1.6 參與者如對本活動有任何疑問,應聯絡下列電子郵件地址:mi-event@xiaomi.com (下稱:「活動聯絡地址」)

1.7 參與本活動即表示參與者在此接受:(I) 本活動的條款與條件,以及 (II) 主辦單位的條款與條件 (https://www.mi.com/tw/about/terms/) 和 (III) 主辦單位的隱私權政策 (https://www.mi.com/tw/about/privacy)。

1.8 本活動並未受到可能配合本活動使用之社群媒體或第三方平台 (包括但不限於 X、Instagram、Facebook) 贊助、背書或管理。參與者在此確認並同意配合本活動所使用之第三方平台的使用/服務或銷售條款與政策。

1.9 本活動為自願參與的免費活動 (網際網路費用除外)。

1.10 本活動開放給存取網站 mi.com/tw 的參與者 (下稱「網站」)。

2. 參與者資格

2.1 參與本活動的參與者必須是其活動參與地區之法律所規定的成人,並具有其居住地區適用法律規定的法律行為能力。參與者必須擁有個人小米帳號或在 mi.com 上完成正確註冊。

2.2 主辦單位得在任何時間點,要求參與者在合理期限內證明自己符合參與活動所需的條件。

2.3 不接受參與者提供不正確或錯誤的資料。主辦單位得在參與者參與活動前及/或活動期間的任何時間點,要求參與者在合理期限內證明自己符合參與本活動的資格。否則,主辦單位可隨時取消參與者的資格。

2.4. 下列人員不得參與本活動:與主辦單位合作的人員 (在籌劃活動時,為主辦單位提供服務的實體及各實體的員工)、主辦單位的員工與合作夥伴,及其後代、長輩、姻親、被收養者、家庭成員和親屬 (兄弟姐妹、配偶、配偶的父母)。

3. 活動期間

本活動於 (2025/6/19 10:00) 開始,持續至 (2025/6/24 23:59)(下稱:「活動期間」)。

4. 參與機制

4.1 活動的一般條款

4.1.1.本活動可讓參與者獲得新機促銷活動優惠券,用以抵扣 POCO F7產品 (下稱:「產品」) 的售價。

參與者可於預熱期間自以下網站取得優惠券: (https://www.mi.com/tw/event/2025/poco-f7-launch-event

(下稱:「活動網站」)。

4.1.2 預熱期由 2025 年 6 月 19 日 10:00 開始,並於 2025 年 6 月 24 日23:59 結束。

4.1.3 參與者可於預熱期間點擊領取按鈕,並且在使用小米 ID 登入後,獲得優惠券 (下稱「優惠券」) 的福利禮包。

4.1.4. 無論參與者參與本活動的次數為何,每位參與者僅有權獲得一次預約活動優惠券。

4.2 預熱活動優惠券

4.2.1.於預熱頁完成指定預約動作,可享預約權益!

①預約成功即可領取NT$500新機現金券(使用時間:6/25 12:00--6/27 23:59)

②預約成功用戶有機會得NT$2000 新機折價券(有效期14天)

活動名稱

活動時間

抽獎日期

公佈日期

參加辦法

中獎人數

獎項内容

抽獎方式

預約抽獎

2025年6月19日 10:00 - 2025年6月24日 23:59

2025年6月25日

2025年6月25日

活動時間範圍内於預熱頁完成點擊預約動作并且成功預約,即參與成功。

5位

NT$2000 新機折價券(限購新機使用)(有效期14天)

小米台灣官網通過後臺系統從符合參加辦法條件的用戶中隨機抽取中獎用戶。

③學生用戶通過驗證可得限量95折新機券2025 小米學生優惠 - 小米台灣官網):優惠提前領取,新機開售即可使用

4.2.2. 預熱活動優惠券無法與其他優惠券合併使用,並且僅可使用一次。若在使用預熱活動優惠券後退回產品,該優惠券將失效,並且僅會退還實際支付的金額。

4.2.3. 預熱活動優惠券僅供個人使用,不可轉讓,亦不提供轉換為等價現金的選項。

4.2.4. 預熱活動優惠券不可兌換現金。

5. 個人資料

5.1. 本活動參與者同意各自主辦單位向其收集以下個人資料:小米 ID 編號。

5.2. 這些資料將由主辦單位收集與處理,確保活動的組織與管理適宜。

5.3.主辦單位及其從屬合作夥伴均尊重參賽者的隱私權,並會根據各自的隱私權政策和適用法律予以保護。

5.4.我們將在必要時間內保留個人資料,確保參與者可行使與本活動相關的權利和活動。

5.5.參與本活動即表示您在此同意我們可收集上述個人資料。我們會根據我們的隱私權政策來收集、使用、揭露、處理並保護您的個人資訊。如果您對本隱私權政策所概述的資料管理實務有任何疑問,請聯繫 https://privacy.mi.com/support/?locale=tw 以提出您的疑慮。我們很樂意直接解決您的疑慮。

6. 責任與聲明

6.1 主辦單位聲明

6.1.1 除本條款與條件另有明文規定外,主辦單位及其從屬單位或第三方主辦單位會依最大努力原則辦理本活動,並排除所有明示或暗示的保證與條件。具體而言 (但不限此列事項),主辦單位及其從屬單位或第三方主辦單位不保證亦不聲明:

(i) 本活動適合任何目的,或者符合參與者要求,或者沒有錯誤或缺失,或者符合任何品質層級 (視情況而定);

(ii) 參與者可隨時參與本活動,並且不會遭遇到干擾、中斷或延遲;

(iii) 參與者從主辦單位或透過參與本活動獲得的任何資訊 (無論口頭或書面,包括任何材料或產品) 均充分、正確、完整或可靠;

(iv) 本活動中的任何缺失 (包括活動中的任何組織或功能缺陷) 將得到修正、改正或其他形式的補救。

6.2 主辦單位的責任

6.2.1 針對下列與參與者參與本活動一事相關或參與者因參與本活動而導致之情事,不論法律基礎為何 (特別是合約、侵權 (包括過失) 或是任何責任理論),主辦單位概不須向參與者負責:

(i) 任何非直接、附帶、特殊或間接的損壞;

(ii) 任何收入、營業額、實際或預期盈利、機會、商譽或名聲的損失 (直接或間接皆然);

(iii) 資料的任何損壞及/或損毀或遺失 (直接或間接皆然);

(iv) 本活動中的任何變更、修改、擴充或限制 (包括參與者停權);

(v) 存取本活動參與者的帳戶資料和帳戶或註冊資料,或任何活動條款與條件 (或當中任何部分) 的永久或暫時停止。

6.2.2 在主辦單位違反本條款與條件須承擔責任的期間內,主辦單位的責任僅限在本條款和條件生效時,主辦單位因已知的情況而必須預期的損失。儘管有上述規定,這類損失賠償金額不得超過 100 英鎊 (或等值當地貨幣)。

6.2.3 本條款與條件中的任何內容均不得在以下方面排除或限制主辦單位:

(a) 針對死亡、人身傷害、詐騙所須承擔之責任,或遵守任何產品責任法律所須承擔之責任;及

(b) 根據適用法律可能無法合法排除或限制之損壞或損失的保證或責任。

6.2.4 如果參與者所在司法管轄區的法律不允許排除特定保證、條件,或不允許限制或排除因為過失、違反合約、違反暗示條款而造成之損失或損壞的責任或附帶或間接損害的責任,則僅有在該司法管轄區中屬合法之限制得適用於參與者及主辦單位的責任,且保證將在適用法律所允許之最大範圍內予以限制。

6.3 參與者的責任

參與者若違反以下項目所規定之義務,必須自行負責:

(i) 本條款與條件;以及

(ii) 相關司法管轄區 (包括參與者居住的司法管轄區或參與者參與本活動時所處地的司法管轄區) 的任何適用法律或法規。

(iii) 此類違反行為的後果,包括主辦單位或任何其他第三方可能遭受或遭致的損失或損壞。對於此類違反行為,主辦單位對參與者或任何第三方概不負責。

7. 其他條款

7.1. 本條款與條件的內容會於網頁及主辦單位的總部公開。

7.2. 參與本活動則不得參與主辦單位進行的其他活動和競賽。

7.3. 本條款與條件是唯一規定活動詳細規則的文件。

7.4. 本條款與條件將依據主辦單位註冊所在地司法管轄區的法律進行解釋並將依此適用,但若法律要求,則不排除應用參與者居住地的適用法律。

7.5. 主辦單位保留權利,得在參與者違反本條款與條件、企圖詐欺,以及遂行任何其他違反良好禮儀、危害主辦單位優良名聲/聲譽/利益之行為時,將該參與者自本活動排除。遭排除的參與者將放棄申請本條款與條件所指定之優惠券的權利,而如果該參與者已收到獎品,則有義務退還獎品。

7.6 基於重要原因,主辦單位可能會變更本條款與條件。特別重要的原因:(a) 一般適用的法律或其解釋由授權機構變更,直接影響本條款與條件的內容,致使需要根據法律或其解釋的變更調整本條款與條件;(b) 法院或授權公共主管機關發布裁決、決定或其他相似法令,直接影響本條款與條件的內容,致使需要修改本條款與條件以符合此類裁決、決定或其他相似法令;(c) 防止違反本條款與條件或防止濫用,以及消除有關本條款與條件內容之解釋的歧義或疑慮;(d) 本條款與條件內容中所示姓名、地址或企業資料之變更;(e) 需要將本條款與條件指出的技術要求調整為現行標準。

7.7. 主辦單位最晚應在本條款與條件內容變更提議生效日期前 7 (七) 日,通知參與者關於本條款與條件的任何變更。

7.8. 若適用法律、裁決或授權公共主管機關之其他相似法令要求主辦單位需於較第 8.7 項更短的時間內修改本條款與條件,則本條款與條件之修訂通知應指明此一較短的時間與原因。

7.9. 修訂後的條款與條件適用於本條款與條件修訂生效日期前,未退出本活動的參與者。

7.10. 本條款與條件之修訂不得對參與本活動的條件產生不利影響。本條款與條件的變更不會影響參與者在本條款與條件變更前獲得的權利。

8.11. 本條款與條件自 (2025年6月19日) 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