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O F9 系列尊享手機貼膜服務條款及細則

以下簡稱「條款」

  1. 一般

1.1 本條款所指的活動以下述名稱舉行:小米香港官網限定: POCO F9 系列尊享貼膜服務(以下簡稱「活動」)。

1.2 本活動的主辦方為:Xiaomi H.K. Limited.,其註冊辦公室地址為:香港九龍尖沙咀海港城港威大廈第5座32樓3209室(以下簡稱「主辦方」)。

1.3 參與屬自願性質,費用全免,網絡費用或任何其他連線費用除外。

1.4 本活動將根據本條款中指定的條款及細則,為合資格參加者提供尊享手機貼膜服務(以下簡稱「推廣服務」),服務價值為 HKD $199。

1.5 參與本活動即代表參加者接受:(I) 本活動之條款及細則、(II) 主辦方之條款及細則(https://www.mi.com/hk/about/terms/),以及 (III) 主辦方之《私隱政策》(https://privacy.mi.com/all/languages)。

1.6 本活動絕非由第三方社群媒體平台(包括但不限於 Facebook 及 Instagram)贊助、支持或管理,惟其可能與本活動相關。就本活動所使用之第三方平台,參加者特此承認並同意其使用、服務或銷售條款及政策。主辦方特別指出 Facebook 為 Meta Platforms, Inc. 的註冊商標,並不負責本活動之進行。

  1. 平台

2.1 本活動由小米香港官網 https://www.mi.com/hk/ 舉辦。

  1. 活動日期及地點

3.1 活動日期:2026 年 9 月 4 日 至 2026 年 9 月 19 日(GMT+8)(以下簡稱「活動期」)。

3.2 服務地點:POCO F9 系列限時體驗區,香港九龍旺角彌敦道 610 號荷李活商業中心 20 樓 03, 05-06 室。

3.3 服務時間:活動期內 每日中午12:00 至 19:00

  1. 參加資格

4.1 參加者必須為香港居民或於香港長期居留之人士、年滿 18 歲,並具有法律行為能力。

4.2 參加者須於活動期限內,在小米網官網(https://www.mi.com/hk/)成功購買 POCO F9 系列產品(以下簡稱「合資格購買」)。

4.3 參加者須讚好及追蹤以下社交平台賬號:

  • (a) POCO 官方 Facebook 賬號 或 官方 Instagram 賬號

  • (b) 小米香港 Xiaomi Hong Kong 官方 Facebook 賬號 或 官方 Instagram 賬號

4.4 與主辦方合作的人員(為主辦方策劃本活動提供服務的實體及其僱員)、主辦方的僱員和合作者及其後代、長輩、近親、被領養人、家庭成員和親屬(兄弟姐妹、配偶、配偶的父母)均不得參加本活動。

  1. 參加機制

5.1 於活動期限內,在小米網官網成功購買指定手機型號 (POCO F9 系列產品)之客戶,須完成以下步驟方可享有推廣服務:

  • (a) 讚好 POCO 及小米香港 Xiaomi Hong Kong 社交平台賬號(Facebook 及/或 Instagram);

  • (b) 攜帶 POCO F9 系列包含手機IMEI記錄 的 新機及購買收據,親臨旺角售後區(地址見第 3.2 條);

  • (c) 經在場職員核實並登記手機IMEI 及 社交平台讚好記錄後,即可獲享尊享手機貼膜服務。

5.2 每位合資格購買客戶於本推廣期內,每個手機IMEI號最多僅可享有一次推廣服務。本推廣服務僅限首 300 位前往線下體驗區之客戶享有,優惠名額有限,先到先得,貼完即止。

5.3 指定手機型號包括:POCO F9 Ultra (12+256GB、16+512GB 及 16GB + 1TB),POCO F9 Pro (12+256GB 及 12+512GB),顏色不限。其他型號一律不可參與此活動。

5.4 本推廣服務不可轉讓、兌換現金或轉售他人。

5.5 如對合資格性、購買紀錄或任何事項有任何爭議,主辦方保留最終決定權及解釋權。

  1. 個人資料

6.1 本活動的參加者同意主辦方收集以下個人資料:

  • (a) 小米帳戶 ID 號碼

  • (b) 購買紀錄(包括訂單編號、購買產品型號)

  • (c) 手機 IMEI 號

  • (d) 電郵地址

6.2 這些資料應由主辦方收集和處理,以確保本活動的正常組織和管理,例如推廣服務的核銷與發放。

6.3 主辦方及其附屬夥伴尊重參加者的私隱,並承諾根據其各自的私隱政策和適用法律提供保障。

6.4 個人資料將會在必需的時間內保存,以保證參加者行使與本活動相關的權利和行動。

6.5 參加本活動即表示您同意我們收集上述的個人資料。我們將根據我們的私隱政策收集、使用、披露、處理和保護您的個人資料。您可以前往以下連結,以了解我們的私隱政策詳情:https://privacy.mi.com/all/languages。

  1. 責任及陳述

7.1 主辦方陳述:除非本條款中另有明確說明,否則主辦方及其聯屬公司或第三方主辦方只能盡最大努力提供本活動,並免除所有明示或默示的保證和條件。尤其是但不局限於以下原則,主辦方及其聯屬公司或第三方主辦方不會就以下事項作出保證或陳述:

  • (i) 本活動符合任何目的或滿足參加者的需求,或沒有任何錯誤或不足,或本活動符合任何品質標準(視乎情況而定);

  • (ii) 本活動可供參加者隨時使用,並不會中斷、受干擾或延遲提供予參加者;

  • (iii) 參加者從主辦方獲取或由於參加者參與本活動而獲取的任何資料(無論是口頭或書面)(包括任何材料或產品),均為適當、準確、完整或可靠的;及

  • (iv) 本活動的任何缺陷,包括活動性能、操作或功能的任何缺陷都會修復、糾正或以其他方式補救。

7.2 主辦方責任:無論是基於法律原因,尤其是出於合約、侵權(包括疏忽)或任何責任理論,或是否與參與本活動相關,主辦方均不對參加者承擔任何責任,包括:

  • (i) 任何間接、附帶、特殊或相應而生的損害;

  • (ii) 收入、業務、實際或預期利潤、機會、商譽或名譽(無論是直接或間接)上的任何損失;

  • (iii) 數據的任何毀損及/或損壞或丟失(無論是直接或間接);

  • (iv) 本活動的任何更改、修改、擴充或限制(包括任何中止參加者參與的決定);

  • (v) 存取參與本活動的參加者帳戶和帳戶數據或參加者註冊數據,或任何永久或暫時停止本活動條款或條件(或其任何部分)。

在主辦方應對違反此類條款承擔責任的情況下,主辦方責任應限於因當時已知情況而在訂立本條款時通常必須預期的損害賠償。儘管有上述規定,此類損害賠償不得超過 100 歐元(或等值的當地貨幣)。

本條款均不得免除或限制主辦方:(a) 對死亡、人身傷害或欺詐的責任,或根據任何產品責任法的責任;以及 (b) 對於損害或損失的保證或責任,可能不受適用法律合法免除或限制。

如果參加者的司法管轄區之法律不允許排除某些保證、條款或細則,或者限制或排除因疏忽、違反合約或違反隱含條款而引致損失或損害的責任,或者限制或排除對附帶或相應而生的損害的責任,則只有在該司法管轄區中合法的限制方會適用於參加者,主辦方的責任和保證將受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限制。

7.3 參加者責任:參加者須對違反以下義務承擔全部責任:(i) 本條款;以及 (ii) 相關司法管轄區(包括所居住的司法管轄區或參與本活動的司法管轄區)的任何適用法律或法規。(iii) 對於任何此類違反行為的後果,包括主辦方或任何第三方可能產生或遭受的任何損失或損害。對於此類違反行為,主辦方不會承擔對參加者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責任。

  1. 出口管制

8.1 參加本活動即表示參加者理解並同意:

8.2 本活動及活動所提供之功能、服務及貨品須遵守多個司法管轄區制定的出口管制規定及經濟制裁法律,其中包含對目的地、最終用戶及最終用途的限制,包括但不限於:(1) 不得將任何活動所提供之功能、服務或貨品用於與軍事最終用途、支持恐怖主義、核設施、生化武器、導彈、大規模殺傷武器等有關的任何活動;(2) 遵守所有適用之貨物出口、再出口和轉售限制。

8.3 如參加者在享用活動所提供之功能和服務時違反、或我們合理地認為其可能違反相關法律的要求和限制,因而導致合規風險或對本活動、活動所提供之功能和服務及貨品供應產生不利影響,主辦方保留暫停、限制或終止提供全部或部分貨品和服務之權利。

  1. 最終條款

9.1 本條款的內容在網站和主辦方總部開放予公眾查閱。

9.2 參加本活動並不涉及主辦方舉辦的其他推廣活動和競賽。

9.3 本條款為訂明本活動詳盡規則的唯一文件。

9.4 本條款將根據主辦方的司法管轄區法律進行解釋及應用,但如有需要,並不排除參加者居住地的適用法律。任何爭議均應由主辦方司法管轄區的法院解決,除非參加者的當地法院適用。

9.5 如果特定參加者違反本條款、企圖欺詐,或參加者作出任何其他違反禮節、危害主辦方的聲譽或利益的行為,主辦方保留決定將其排除在活動之外的權利。被排除的參加者將喪失申請本條款列明的推廣服務之權利。

9.6 主辦方可能會出於重大原因而修訂本條款。尤其是因應以下的重大原因:(a) 一般適用的法律或其解釋出現變化,直接影響本條款的內容,並導致需要根據法律或其解釋的變化調整本條款;(b) 法院或授權公共機構發佈裁決、決定或其他類似行為,直接影響本條款的內容並導致需要修訂本條款以符合相關的裁決、決定或其他類似行為;(c) 防止違反本條款或防止濫用,以及消除有關本條款內容的歧義或解釋疑慮;(d) 本條款內容所載的名稱、地址或公司資料出現變更;(e) 需要使本條款中指出的技術要求符合現行標準。

9.7 主辦方須在本條款內容變更的建議生效日期之前 7(七)天內,通知參加者本條款的任何變更。

9.8 如果適用的法律、裁決或授權公共機構的其他類似行為要求主辦方在比第 9.7 條規定的更短時間內修訂本條款,則本條款之修訂通知須說明修訂時間較短的事宜及其原因。

9.9 修訂後的條款適用於在本條款修訂生效日期之前未退出本活動的參加者。

9.10 本條款的修訂不會對參加本活動的條件產生不利影響。本條款的變更不影響參加者在本條款變更之前所獲得的權利。

9.11 本條款於 2026 年 9 月 1 日起生效。